德云社的相聲、熱門影視作品頗受網友的歡迎,不法分子也從中嗅到了“商機”,“搬運”視頻到自己經營的博客上牟利,然而,這背后卻是侵犯著作權的犯罪行為。
近日,澤州公安成功偵破晉城首例侵犯著作權案,有力打擊了網絡侵權犯罪,促進了轄區文化事業良性發展。
近日,澤州公安食藥偵大隊工作中發現,在澤州縣工作的博主宋某涉嫌通過博客侵犯著作權。隨后,澤州公安會同晉城市公安局和晉城市新聞出版局展開調查,經過順線追蹤、固定證據,查實宋某的犯罪事實。1月13日,民警經過摸排守候,在晉城市市區成功抓獲宋某。經審訊,宋某對侵犯著作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經查,2020年以來,犯罪嫌疑人宋某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經北京德云社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等著作權人許可的情況下,通過某網站下載了德云社相聲、戲曲及大量影視作品,并將下載的視頻資源搬運到自己的博客上,通過會員收費等方式進行牟利。經北京德云社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及美國電影協會北京代表處認定,宋某博客上所傳播的766部德云社相聲和110部影視作品均為侵權作品。
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侵犯著作權罪,是指: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制作的錄音錄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來源:平安澤州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