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導、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承建的中國環境資源審判信息平臺正式運行,這是人民法院深化環境司法改革創新的重要成果,對于加快推進環境資源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具有積極意義。
良好的生態環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環境司法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力量。近些年來,我國不斷深化環境司法改革創新,從設立專門環境司法機構,推進環境資源案件“三合一”審理,到完善生態環境保護全方位訴訟體系,再到創新審判執行方式,完善相關法律適用規則……這些舉措旨在進一步織密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網,以司法之力守護好綠水青山。
從司法實踐來看,環境司法審判專業性非常強,不僅需要建立專門的環境司法審判機構,打造一支專業化的環境資源審判隊伍,也需要借助科技手段來不斷提升審判質效。2021年5月,最高法印發《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設五年發展規劃(2021-2025)》,提出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建設目標。環境資源審判作為人民法院審判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促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與環境資源審判執行業務深度融合,也是在科技不斷發展大背景下,加快推進環境資源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的內在要求和題中應有之義。
中國環境資源審判信息平臺運行后,通過有效發揮平臺大數據的統計、分析、研判等功能,推動信息共享、協調聯動,不僅有助于提升環境資源案件辦理質效和審判管理水平,也會在很大程度上拓展司法參與環境資源綜合治理和源頭治理的維度,讓司法持續護航綠色發展,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環境資源審判是生態環境保護的最后一道屏障,建好用好環境資源審判信息平臺,不斷深化環境資源審判信息化建設,用科技為環境資源審判賦能,能夠讓這道屏障更加堅固,為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提供更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